网络文化内容管理的一个重要技术手段是对网络内容进行身份辨别(即编码标识)。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相继颁布了音乐、文本、视听资料的编码国际标准。2007年11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共同提出我国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订国家标准、加入国际标准音乐、文本和视听资料编码系统,推动我国网络文化内容身份识别编码的标准化和国际化。2009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GB/T 23733-2009《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ISWC)》、GB/T 23732-2009《中国标准文本编码(ISTC)》、GB/T 23730.1-2009《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1部分:视听作品标识符(ISAN)》、GB/T 23730.2-2009《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2部分:版本标识符(V-ISAN)》四项国家标准。 由于我国网络内容是由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有关音乐、文本、视听资料的编码各部门自成体系,互不兼容,不仅使信息难于共享,而且给管理带来困难。为有效实施上述国家标准,提高编码的适用性,满足不同政府部门、各行业组织和各业务领域对编码在信息身份辨别、信息管理、信息检索、信息交换等的不同要求,保证系统间的互操作,我国网络内容编码工作将超脱现行网络分散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一个面向所有系统开放的、能够适应于不同政府部门、各业务领域和系统需要的第三方国家标准统一协调实施机制。为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等共同发起成立了北京创源编码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国家标准实施主体,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授权负责我国境内国际标准音乐(ISWC)、文本(ISTC)、视听资料(ISAN)编码的注册和分配。 研究院是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法人机构,实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研究院理事会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等组织机构以及领域专家组成。研究院实行开放的管理机制,从资金、技术、管理三个方面对资源进行配置,采用民办、公助、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管理的体制,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政策环境下,尝试打破以往研究靠政府拨款,实施靠行政事业收费的编码类标准实施模式,积极探索在实行免费、自愿编码,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努力开拓服务领域,建立适合网络环境特征的、科学的数字内容编码运行机制,为网络内容编码事业的发展,乃至事业机构的改革提供新鲜经验。研究院理事会欢迎各相关组织机构参加,共同推动我国数字内容编码事业的发展。 研究院作为一支新兴的科研力量,将始终坚持社会公益属性,以科研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各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以及领域专家的大力支持下,以数字内容的属性特征、识别技术、标志方法、数字内容的保护手段、相关技术的标准化以及编码有效维护、管理机制等作为研究对象,致力于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研究平台和工作平台,推动我国数字内容编码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保证视频、音频和文本编码国家标准的实施,研究院将开发、建设面向国内开放的音乐、文本、视频编码平台,免费为社会提供编码注册、查询、检索等服务。 研究院办公地址: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星光影视园A座二层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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